安仁县教育局文件
安教发[2008]20号
关于印发《安仁县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园),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安仁县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安仁县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安仁县教育局
主题词:学校 安全管理 规定 通知
安仁县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优先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安全工作重在落实的原则,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责任,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防疫、文化、工商、电信、城管等部门联系,协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责任
第五条: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处室负责人负主要责任,为主要责任人;各方面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层层签订责任状。校长向县教育局,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其他具体工作人员向校长,学生、学生家长向班主任等分别签订责任状。活动组织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交流信息,经常研究布署,经常检查督促,学校教职工实行既抓业务又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
第八条:重视学生心理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心理工作。心理辅导教师应钻研业务、提高能力、适应工作。中学应设立心理辅导室,接受学生心理咨询,给予学生心理援助。
安全教育工作
第九条:坚持经常、有效的安全教育,一期一重点、一月一内容、一周0.5课时的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条:安全教育内容力求丰富。如: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体育安全、实验教学安全、预防传染病、防暑防溺、预防地质灾害、防雷击冰雹、防盗防骗、预防拥挤踩踏、预防意外伤害、预防校园侵害、开展自护自救互救演练、路队安全、日常行为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等多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形式力求多样。要结合教育对象的特点,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特别要利用集会、升旗活动、家长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征文、演讲比赛、家校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效果力求明显。学校每年上学期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举行全校性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下学期举行安全知识大竞赛活动,保证学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特别是留守少儿的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安全管理培训制度。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培训课时原则上校长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8课时,分管安全工作、后勤工作副校长,政务处、总务处负责人每年不少于16课时,班主任、后勤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8课时,其他教职工以集体培训或自学形式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教育局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各校应积极派员参加培训,班主任和其他人员培训由各校自行组织,培训后各校及时将培训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第十七条:培训后应举行书面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须自费重新参加培训,参加培训情况和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安全工作年终考评。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和每月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第十九条:重视自然灾害之后的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防止疫病流行。
第二十条:自觉接受卫生、质监、安监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车证件是否齐全(校车必须办理校车证)、车况是否良好、车辆定期维护检测和司机工作状态等车辆运送安全状况;教学楼、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房舍安全状况;栏杆、围墙、锅炉、水电设备、学生床架、体育设施设备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燃气、放射物资、易燃易爆物、用电生火等危险物资安全管理状况;学生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食品采购贮存使用、商店小卖部食品、流动摊点食品等食品安全状况;枪支、管制刀具和危险玩具等流入校园安全管理状况;楼道、消防通道、大小门等学生出入通道安全管理状况;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学生骑车、搭车、渡船上学管理等交通方面管理状况;学校周边“三室两厅”等娱乐场所管理状况。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校必须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操作性强、科学性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校重点制订好门卫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乘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食物定点采购索证保证质量制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制度、幼儿接送交接制度、特殊体质特异疾病学生保护制度、住宿楼巡逻值班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特殊时期护送学生制度、疾病预防安全管理制度、通道出入安全管理制度等多个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县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未达合格等次或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学校年终综合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十五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的严格按《安仁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教发[2006]42号文件)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县教育局和学校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其中直接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需移交纪监、司法部门处理的由纪监、司法部门处理。
安仁县教育局
附:
一、安全管理培训内容
1、校长培训(含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内容: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安仁县中小学校环境卫生评估方案、安仁县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2、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含总务主任)培训内容:
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管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关于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郴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评价方案、安仁县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主要工作流程、安仁县总务主任职责、安仁县食品采购员工作规范、安仁县学校饮食加工人员工作规范、安仁县学校食堂保管员工作规范
3、班主任培训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安仁县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4、全体教师培训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二、常年安全教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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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安全教育内容 |
建议采用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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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 |
疾病预防教育 |
集中教育、知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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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 |
消防安全教育、用电安全 |
主题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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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 |
防火防溺教育、预防地质灾害 |
办板报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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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 |
预防意外伤害、预防拥挤踩踏 |
安全征文、办宣传栏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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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 |
交通安全教育 |
集中教育、知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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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 |
体育和活动安全教育 |
报告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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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 |
食品安全教育、预防校园侵害 |
集中教育、主题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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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份 |
自护自救互救演练教育 |
组织活动、体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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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落实本文件,请参考有关资讯平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信息网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信息网站
3、学校传染病预防指导手册(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编)
4、安仁县学校卫生工作资料汇编(安仁县教育局基教股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