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08-05-09 08:55:19 作者:李美玉 来源:安仁县教育资源管理系统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安仁县教局文件
安教发[2008]17号
安仁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仁县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学,民办学校:
现将《安仁县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仁县教育局
安仁县2008年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现根据郴教职成发[2008]5号《郴州市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玉云
副组长:李平平 张国青 李宏志
成 员:李美玉 卢德贤 周邦清 周月平 周新建 何友平
领导小组下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中招办”),办公地点设在职成办,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08年,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县职业学校电子注册新生达585人,在外市、县(市、区)中职校(含中技)的电子注册新生达1170人,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制定计划。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08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及初中毕业生分流计划分解到各初中学校(见附表),并把县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与初中毕业生分流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各初中学校年终综合督导评估的考核内容,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县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与初中毕业生分流计划分解到班级,落实到人,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宣传发动。
1、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宣传。一是召开中学校长会传达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精神;二是分片召开家长、学生与招生学校见面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国家对中职贫困学生的扶持政策,及时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政策、精神贯穿到学校、落实到学生中去。
2、组织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辆,入校进行宣传。一是在5月上旬组织县职业学校教师深入初中学校,召开学生大会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二是在5月下旬,配合市教育局,集中一个星期,出动宣传车,分组将宣传资料(含《招生指南》、《报名登记表》等)负责发送到每所初中学校,发至每个毕业班每个学生。
3、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一是组织学生阅读《郴州日报》刊登的《郴州市200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公告》;二是在县电视台播放县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
(三)统一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流动,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学生普、职分流,指导学生填报适合自身实际的普高、职高(中专)学校(职高类学校只能填报市中招办印制的《招生指南》中的学校),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原则上,除第一志愿报考一中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都要兼报职高(中专)志愿。报考安仁县职业学校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一同填报。报考县外各类职业学校的考生,由其本人根据市中招办统一制作的《郴州市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中介绍的学校选择一所学校,于
(四)统一招生工作进度和工作时间。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见下表,望各学校根据此表分段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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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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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1、出台了《安仁县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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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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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1、通过媒体收看《郴州市2008年中职招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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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县电视台进行职业学校招生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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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派宣传组到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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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查各校中职宣传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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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学生统一填报志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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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月 |
各职业学校进行新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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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各职业学校造册汇总新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 |
五、工作纪律
1、未经市、县中招办审核同意,任何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函站不得在我县各初中学校进行宣传和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让其进行宣传、招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组织生源。
2、各初中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分流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
3、各初中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含招生工作人员)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学生的学费应由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直接交招生学校财务室,严防上当受骗。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经举报查实,市、县(市、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学校校长及当事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视其性质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如发现违反招生纪律的,请向市、县(市、区)教育局举报,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2850366、2850365、2850200,县教育局举报电话为:5222791、5202731、5202732。
附件:2008年安仁县各中学初中毕业生分流计划与县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配表
安仁县教育局
发:县属学校,乡镇中学,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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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届初中毕业生
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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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 别 |
家长姓名 |
家庭住址 |
就读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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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为“教育两项考评”的必备资料,填表时先按普高、职高(包括中专、中技)两大类,再分就读学校填报,普高类填写1份(存底),职高类填二份,一份存底(在外省就读的还需学校证明作附件),一份于当年10月20日前上交局职成办;
2、在此表首页的上面再加1张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底,一份连同上表交职成办)其样式如下:
中学 届初中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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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总 数 |
升入县内 |
升入县外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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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人数 |
职高人数 |
普高人数 |
职高人数 |
普高人数 |
职高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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