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幼儿园:
今年,我市将启动郴州市农村示范性中心幼儿园评估工作,现将[ 《郴州市农村示范性中心幼儿园标准》(试行)的通知(讨论稿)]下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尽快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此《标准》,并将讨论意见于3月20日前上报基教股。
安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008年3月12日
关于印发《郴州市农村示范性中心幼儿园标准》(试行)的通知(讨论稿)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于发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参照《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现制定《郴州市农村示范性中心幼儿园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所辖区域的农村中心幼儿园进行指导和管理,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改善办园条件,确保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凡符合《标准》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时间2年以上(不含2年)均可申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农村示范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要求认定为市农村示范性幼儿园的,必须由幼儿园提出书面请示,经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初审后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三、认定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受理申报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然后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我局行文认定。
四、凡已认定的市农村示范性幼儿园,办园中变更了园址的,一年内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申请复核,复核合格的方能继续挂市农村示范性幼儿园牌匾。
五、凡市示范幼儿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后取消“市农村示范性中心幼儿园”称号:
1、在检查认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幼儿园负有主要责任的;
3、办园指导思想严重不端正的。
附件:郴州市农村示范性中心幼儿园标准
郴州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
郴州市农村示范中心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1、园址选在交通便利、安全,周边无危险、无污染(含空气、水源、噪音污染)地段;园舍独立,教学、生活、
2、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绿草坪),生均面积不低于3m2;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占地面积的30%。
3、园舍建筑安全,无危房;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面积不少于45m2的活动室,有专门的寝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等,符合卫生要求。活动室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寝室有配备幼儿特点的床架和配套的床上用品,通风采光好,地面干燥。
4、有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保健室、隔离室、厨房、保管室、传达室、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还应有浴室、洗衣间等。
5、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幼儿每人有专用毛巾、茶杯,有流动水洗手、有水冲式厕所;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6、有大型体育活动器械5件以上;按班级规模配备中小型体育器械和音像设备;小型桌面玩具幼儿人均3件以上,有图书人均3本以上,并逐年更新。
7、有基本的办公设备和相应的电教资料。有电话、电视机、录放机、风琴、电子琴等。
8、规模适当,幼儿班不少于3个。每班班额不超过35人。
9、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等按月足额发放,各项政策性待遇的得到落实。
二、人员配备
10、按国家有关规定配齐各类工作人员。有专职园长,每班配保教人员2.5人,有专职的炊事员,有兼职的保健医生。
11、工作人员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园长有上岗证。教职工均有健康证、上岗证和聘用合同。专任教师有参加幼儿教师培训的学历证明。
12、园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得到全体工作人员的信任和拥护。保教人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
三、园务管理
13、办园思想端正,坚持保教结合,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 承担本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示范作用明显。
1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档案资料齐全,建档规范。
15、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能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能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6、幼儿园根据年龄收托幼儿。3岁以下幼儿为托班,3-4岁幼儿编入小班,4-5岁编入中班,5-6岁编入大班。幼儿园不设学前班。
17、幼儿园经费独立,行政账于伙食账分开,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向教职工和家长公布账目。
18、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有关规定,建立、执行科学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19、坚持正面诱导,工作人员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20、保教人员坚持用普通话教学,保育员会说普通话。
21、有园领导班子成员每日值班安排、记录。园长每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主管副园长不少于25节。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班主任有工作计划、总结,每周各班有周安排、小结公布。教师教学有计划、总结、教案、教具。
22、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使用规范教材,合理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和每日课程活动安排表,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23、因地制宜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环境,每班各具特色。能充分利用废旧物品,根据五个领域教育内容布置环境,各种栏目设置齐全。
24、有家长工作制度,家长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有记载。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提供服务项目。有具体的服务措施和服务工作制度。
25、园容园貌“洁、齐、美、谐”,室内外环境洁净,各类用品用具陈放整齐,有一定的措施保证场地、设备和教玩具的充分使用。
26、重视幼儿的安全工作,培养工作人员和幼儿的安全意识,有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
27、严格执行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达到常规工作要求。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28、定期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体检,并对幼儿身体发育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有效控制传染病的蔓延;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建立了详细的教职工和幼儿健康档案。
四、保教质量
29、幼儿体格发育良好,身心健康;对他人有礼貌、有爱心和信任感,有自立意识和同他人合作的态度。
30、幼儿有良好的生活、卫生、学习、行为习惯和正常的心理状态。
31、教师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面向全体幼儿。认真组织以游戏为主要手段的教育教学活动,克服“小学化”倾向。
32、能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园本研究制度
33、能定期组织示范性、研究性观摩教育活动,辅导城乡各类幼儿园、学前班提高保育教育水平。每期开展全园教研观摩示范活动不少于1次;每期接待幼教同行参观学习不少于1次。
34、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管理质量、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