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教师晋升初级职务工作的通 知

2007-11-01 15:32:24 作者:教师工作股 来源:教师工作股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安教函 [ 2007 ] 38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教师晋升初级职务工作的
通       知
 
县属各学校(园),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
       现将2007年度教师晋升初级职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对象和条件
       1、中学教师中,取得本科学历已满一年且工作已满一年者;现已取得专科学历,工作已满三年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二级教师职务。
       2、小学教师中,取得专科学历满一年的可直接评审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取得中专学历,小学二级满三年的可评审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3、晋升对象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教育部门颁发的新一轮继续教育证和人事部门颁发的继续教育登记证。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继续教育证和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任现职以来的本人述职报告一份。
      3、近两年来一个年度的班主任计划、手册材料一份。
      4、近两年来一个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原件各一份。
      5、2007年上学期的听课、备课和作业批改记录等材料。
      6、以上材料除原件外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摸清底子后,11月1日-5日派人到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领取表格,并指导有关人员认真如实填写好表中各项内容,连同装订成册的材料于11月10日前交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
 
 
安仁县教育局
200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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