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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武装部《关于开展兵役登记和选好预征对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校认真填好下表,并于2007年9月30日之前将表交局监审股。
兵 役 登 记 花 名 册 | ||||||||||
| 单位: | ||||||||||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文化 | 政治 | 户口 | 身体 | 现实 | 是 否 | 详细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 程度 | 面貌 | 类别 | 状况 | 表现 | 在校学生 | |||||
| 注:18-22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3周岁),全县教职工或教职员工子弟、城镇户口,男性,即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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