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教育督导的务虚行为

2006-11-27 11:19:30 作者:军山中学 来源:军山中学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我国实行教育督导制以来,在“教育督导”的督导下,教育确实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政府或政府官员对教育的观注度提高了,对教育的投入增大了,教育问题的解决多了、及时了;教育部门对教育的管理力加大了,对学校教育发展的指导更实在、更有效;学校更进一步规范了自己的教育教学管理行为,不断谋求自身的发展。但我认为,教育督导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原因是督导的务虚行为。
     在多年的教育督导实践中,务虚的主要表现是,为应付检查而造假资料、假现场。有的基层政府平时不重视教育,或无能支持教育,为了应付检查而造假。在乡政府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中,基本上没有提及教育;在乡财政预算中,根本没有教育经费的投入安排。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要求采取政府行为,可以说在为的绝无。但为了应付督导检查,为了本级荣誉,要求下一级计划中补上关于教育工作的计划,在预算中加上教育经费的投入;虚造教育经费的投入支出,编撰政府干部包干劝学安排表和“普九”工作业绩考核表等资料;议教育会流于行式,只记在会议本上,而不会去解决实际问题。
     学校为应付督导检查,也是大事作假。图书达不到规定的册数,在报表上硬说有这么多册数,实在不行,就到其他学校借来凑数。仪器、电教设备达不到规定的配备标准,也想办法在数字上作好文章。在“普九”达标上,更是造假方法层出不重、推陈出新。
     假劣伪明冒产品,之所以充市场,是因为造假者有利可图,是因为确实适用了一些消费者。教育督导中作假现象严重,当然也有其存在的原因(我不认为这个作假——“存在便是合理”),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各级督导在督导时的务虚思维,导致了作假的泛滥。
     形式主义在中国大有市场,弄虚作假已似是正常现象,在很多人认为没有认真的必要,反正是那么回事,不查也知道是假的多,甚至真的也变成假的了。因此,督导员就有了这样的思维定式。在教育督导评价方案的督导操作方法上,有90%以上规定是查资料。被督导检查的单位,会想方设法迎合督导的喜好,把资料做得很完美,甚至举债把资料装璜得精美至极。督导一见这样资料一般都不会深查了,不会再去辨辨资料的可信度了。
     第二,督导方案的某些评价的高要求或不据实情的统一规范,导致了作假的必然性。
目标管理是社会管理中一个较有效的办法,适当的高要求,可以激发人们的积极,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并在这个过程中,促使个人、集体、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切实际的高要求,在即使怎样努力,也不能达到的情况下,人就会松懈下来,不去做实际工作,而去走捷径,被迫去作假。这在我们政府的管理中,如果允许说老实话,可是说是大量存在的。教育督导中的一些指标或评价要求,也存在这样的现象。“普九”国家标准是初中年辍学率达2%。然而,据新闻报道,全国除少数发达地区外,大多数是达不到要求的,有的基础高达40%以上。据我自己的多年的管理经验,年辍学率控制在6%以内,对我县农村学校来说,就可算是好成绩了。要达到2%,高出的4个百分点就得造假了。事实上,我们督导也知道这一点,又不好点破这一层纸,在督导中,也就看看表册资料,如果数据不相互矛盾,也就算过关了。
     在一定的规范的管理下,可以促进整体提高。但也必须允许个性发展,各地、各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情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2005年上半年,我校作为“两项督评”的资料整理试点学校,全县许多学校到我校复制了一些资料,特别是“校本教研”资料。但过不久,教育主管部门在看了其他学校的资料后,返回来,要求我们补这补那,以前我们是实实在在地做,现在只好造假了。
  第三,教育督导的重点放在学校身上,或说把办好教育的责任推到教育部门身上,导致了政府的作假。
  目前的教育督导,实质是教育部门自己督自己,偏离了教育督导制度建立时督促政府办好教育的初衷。政府不把教育纳入政府工作范畴,政府把教育当作一个负担,平时不关注教育。因此,在上级督导时,要求教育部门配合作假。而教育本来就是政府的事,教育部门为了配合当地政府争面子,不得不作假。这样反正可以通过作假而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少花精力在教育上,不负责的政府官员绝对是何乐而不为。教育部没有政府的支持,或者本身是政府承担的责任,由教育部门全部担当,只能作假了。
     当然,还有其他原因。
     要使教育督导,最有效的发展作用,我认为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建立层级教育督导体制,即国务院督省政府,省政府督市、县政府,县政府督乡政府的教育投入、教育管理。把教育真正当作政府为民谋利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不是目前,以政府名义设立的教育督导,实质是教育部门内部自设的机构,要求政府为教育做些什么,自然是苍白无力。
     第二,克服“唯资料”评价思维,注重实效。
     做了实际工作,注意保存资料,这不仅是为了应付检查,更主要的是为今后更好工作提供指导贡献。但我们在督导中,不仅要看资料,还要分析这资料的真实性。还要改变“唯资料”评价思维。当在某地进行督导时,不能完全按督导评价方案,要求具有这样或那样的资料,而要看其是否具备完成这项工作的条件。其怎样努力,也无法企及的,就可以不作要求,你硬要作要求,他只能作假了。
     第三,硬性管理与模糊管理相结合,制定切合实际的督导评估操作办法。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认为在目前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条件下,各级政府、各类学校都可以通过努力就能达到的就要硬性要求达到,不能达到就要督促限期达到,也不能扣“分”了事。同时,要分类要求各地、各校达到某些指标,对目前没有能力达到的地区、学校,要采取模糊政策,允许其争取条件达标,或选择性达标,而不是一视同仁,达不到就扣“分”。例如,我在2005年8月底到开学初不到10天的时间就接到了教育局某股室多达3、4个活动方案,要在开学期间短短一周内组织这些活动,我想是不可能的。如果说有谁做到了,我敢肯定地说他在作假。像这些活动就应该让学校选择一下,组织好一两个就行了,而没有必要说,那项没完成,就扣分。尽管初衷是好的,但我们督导不能主动迫使学校作假。
     要使教育督导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就得克服所有人的务虚思想,教育才能在教育督导下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湖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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